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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居民医保门诊政策有调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5-04-22  来源:  浏览次数:61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方便群众享受待遇和经办机构审核办理,根据《关于调整居民医保大额门诊政策的通知》(阜医保发〔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


因年中调整,2025年5月1日起开始起付线累计,当年起付线下调至700元,以后年度按文件执行。2025年5月1日前发生大额门诊报销的,报销金额纳入2025年的大额门诊报销限额累计。


不纳入大额门诊报销的情形:

1.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

2.已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的门诊费用。

本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我院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太和县中医院

2025年4月22日


审核:医保办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方便群众享受待遇和经办机构审核办理,根据《关于调整居民医保大额门诊政策的通知》(阜医保发〔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


因年中调整,2025年5月1日起开始起付线累计,当年起付线下调至700元,以后年度按文件执行。2025年5月1日前发生大额门诊报销的,报销金额纳入2025年的大额门诊报销限额累计。


不纳入大额门诊报销的情形:

1.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

2.已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的门诊费用。

本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我院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太和县中医院

2025年4月22日


审核: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