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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解读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次数:9573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73号),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太和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和改善就医感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搭建起社会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让患者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结合医院实际进一步完善我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具体要求:

    1、志愿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2、遵守医院和各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门的管理。 

    3、认真完成培训,遵守各项志愿服务的规定,在各科室和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准确为患者提供信息。  

    4、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或志愿者组织的名义从事任何盈利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 

    6、统一着装,工作主动热情,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理解心;言行规范文明,仪表端庄,仪态大方,微笑有礼。 

    7、执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社工,服务期间有事暂时离岗,须向导诊交代去向。 

    8、妥善保管志愿服务部门提供的物品。 

    9、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禁止进入任何危险场所。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若违反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或物品丢失,志愿者自己承担责任。 

10、在志愿服务中,一经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或连续3个月未参加活动者将自动退出本院志愿者服务队。

三、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1.医院志愿者的权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管理部门提供帮助;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2.医院志愿者的义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者服务;自愿为医院或患者提供服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赢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守患者的隐私和秘密;遵守《太和县中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四、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 

  1、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   

2、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阅读报刊杂志、投诉、出院后回访及预约诊疗等服务。   

3、到社区、医共体单位等地,为群众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咨询、宣传、预约诊疗、康复辅导等服务。   

4、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赛事现场,提供秩序维护、健康保健咨询、现场医疗救援等志愿服务。  

5、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时,提供应急医疗救援和心理辅导服务。   

    6、医院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