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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和 中 医 院   住 院 须 知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您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
   的不良反果。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
   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3、如实反映病情是您的责任,遵从医师的医嘱,配合治疗、护理是治疗的根本。否则,为患方延误。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或离院外出,以免发生意
   外。请不要在病房内从事非医疗活动。
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
6、您应按规定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要求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医保参保人员还应遵守医保有关规定。
7、当您需要帮助时,请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科室许可,请勿将家用电器带
   入病房使用。
9、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0、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探视时间:9:30-22:00。危重病人由医师决定陪伴,陪伴人员
   不得在病床上睡觉。
11、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
    序。
12、您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13、床上用品及公物要妥善保管,离开病房或请假时要交给当班护士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14、产、儿科家属作为监护人,住院期间应看护好自己的孩子。
15、孕产妇分娩后除喂奶时间外,婴儿应放在婴儿床上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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